可再生能源电价获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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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电价获资金补贴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0-1-5 8:46:00  点击:27

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日前正式发布"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关于20091~6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就上半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调配、补贴等有关事项做了详细规定。据了解,两部委此次公布的包括风电、光伏、生物质能电价补贴,其中风电项目在所有项目中占到近80%,涉及200余家公司及项目。根据这一通知,对纳入补贴范围内的秸秆直燃发电项目继续按上网电量给予临时电价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范围包括:20091~6月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运行维护费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费用。1;而对收取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不足以支付本省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的省级电网企业,按照短缺资金金额颁发同等额度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配额证,以配额交易方式实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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